各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县政府各部门、县各直属单位,驻灌部省市属单位:
根据有关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,经县政府领导同志同意,决定对县政府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‘放管服’改革协调小组”成员进行调整。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:
一、协调小组组成人员
组 长:袁丽霞 县委常委、县政府常务副县长
副组长:徐倩婷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
吴宏波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
成 员:秦永春 县发改委主任
周达华 县教育局局长
张庆霹 县工信局局长
宋永武 县司法局局长
徐开明 县财政局局长
赵学荣 县人社局局长
薛晓清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
涂红祥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
张鲁琳 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局长
刘晓芹 县科技局副局长
宋树成 县公安局副局长
许曙庆 县民政局副局长
孙 伯 县交通局副局长
肖宏军 县商务局副局长
宋汉桥 县文体广旅局党委委员、县文物局副局长
王德权 县卫健委副主任
于其刚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
薛福成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
姜 辉 县住建局党委委员
陈开军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
王远峰 县医保局党组成员
郭 瑞 灌南生态环境局副局长
程庆虎 县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
陈 刚 县税务局副局长
周亚飞 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、县委编办副主任、
县考核办专职副主任
钱华明 县水利局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管理所所长
张静波 人行灌南县支行副行长
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局,吴宏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王泉、张大斌、侯宝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。
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、优化营商环境组、激励创业创新组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、改善社会服务组、推进政务信息化和大数据发展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、法治组、督查组3个保障组。
二、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及成员
(一)精简行政审批组
组 长:吴宏波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
副组长:李丙松 县发改委党组成员、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
金孝润 县司法局副局长
王永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
姜 辉 县住建局党委委员
庞士明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
于其刚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
侯宝华 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
(二)优化营商环境组
组 长:秦永春 县发改委主任
副组长:李丙松 县发改委党组成员、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
盛晓伟 县工信局副局长
薛福成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
廖朝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
姜 辉 县住建局党委委员
肖宏军 县商务局副局长
侯宝华 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
庞士明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
陈 刚 县税务局副局长
朱义超 灌南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
张静波 人行灌南县支行副行长
(三)激励创业创新组
组 长:秦永春 县发改委主任
副组长:王 泉 县发改委副主任
徐海洋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
刘晓芹 县科技局副局长
盛晓伟 县工信局副局长
薛福成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
葛中勇 县人社局党委委员
张大斌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
(四)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
组 长:涂红祥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
副组长:张大斌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
李丙松 县发改委党组成员、县重点项目服务
中心副主任
宋树成 县公安局副局长
朱义超 灌南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
孙 伯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
韩 林 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
宋汉桥 县文体广旅局党委委员
徐德卿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
陈 刚 县税务局副局长
(五)改善社会服务组
组 长:吴宏波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
副组长:徐海祥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
宋树成 县公安局副局长
许曙庆 县民政局副局长
金孝润 县司法局副局长
孙 毅 县人社局副局长
陈开军 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
王德权 县卫健委副主任
徐德卿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
王元峰 县医保局副局长
钱华明 县水利局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管理所所长
(六)推进政务信息化和大数据发展组
组 长:吴宏波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
副组长:牛海航 县发改委党组成员
杨 猛 县委改革办副主任、县信息中心主任
盛晓伟 县工信局副局长
宋树成 县公安局副局长
孙春雷 县人社局副局长
廖朝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
孟 乐 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、县大数据管理局
副局长
庞士明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
陈 刚 县税务局副局长
张静波 人行灌南县支行副行长
三、协调小组各保障组及成员
(一)综合组
组长由县行政审批局局长吴宏波担任,具体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。
(二)法治组
组长由县司法局局长宋永武担任。
(三)督查组
组长由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、县委编办副主任、县考核办专职副主任周亚飞担任。
协调小组成员和各专题组、保障组组长、副组长需要调整的,由所在单位书面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,不再另行发文调整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1年4月27日
(此件公开发布)